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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乙救苦天尊万寿圣诞

  • 文章来源:中华道教符箓协会
  • 发表时间:2017-12-29 11:18:09
太乙救苦天尊,居青华长乐界,东极妙严宫,为道教中拯救生人苦难、超度已逝亡魂之最尊最贵之神。道经记载,太乙救苦天尊的诞辰为农历十一月十一日。作为先天尊神,本无所谓生于何日,其所示现之生日,皆为表道法之意,之所以选在十一月,实在大有深意存焉。
 
天尊是祖炁九阳真精所化(资料图)
 
十一月在中国古代历法中象征阳气之始。《史记》卷二十五《律书》中记载:“十一月也,律中黄钟。黄钟者,阳气踵黄泉而出也。”意为十一月象征着阳气刚刚冲破重阴自然萌发之相。而另一方面以干支纪年月日法来说,十一月地支为子。子位于十二地支之首,代表万物之始。故而太乙救苦天尊诞以此处数为代表,是暗含生命之始的意义,勃勃阳气,无量无边。
 
始青祖炁,化现慈尊
 
《太乙救苦护身妙经》中元始天尊开示曰“天尊则元气是也,法身无相,积气成真,为天中之尊。聚则成形,散复为气。”后代宁全真《上清灵宝大法》卷十说:“太一救苦天尊,乃始青一气分形,九圣九真九仙之师,掌普度生气之元,曰东极青宫长乐世界,青玄上帝太乙元皇救苦天尊是也。”
 
《道法会元》卷三亦曰:“东华青华大帝,亦名东极青玄上帝寻声救苦天尊。居东极青华宫,又名东极妙严天宫。”故可知天尊是祖炁九阳真精所化;世界化生之动机,是生成万物之源头。
 
 
太乙救苦天尊的形象,《太一救苦护身妙经》中说:“众仙观见童子化一天尊,足蹑莲花。圆光照耀。手执柳枝净水。九头狮子左右从随。乘空而去。又见天尊化一帝君。蹑莲花。手执如意。圆光照耀。九头狮子左右从随。乘空而去。又见帝君化一真人。足蹑莲花。手放神光。上通九天。下通九地。九头狮子左右从随。乘空而去。又见真人化一女子。身着火锦衬衣。披发跣足。蹑于莲花。手执金剑。圆光照耀。狮子口吐火焰。绕于身形,乘空而去。”故常见太乙救苦天尊法相多为束发簪冠,面如秋月,五绺长须,身著青色八卦袍,肩披霞衣,玉带丝绦,手执柳枝水盂,亦有执宝剑者,座下九头狮子。妙相庄严,慈悲和蔼,令人敬慕。
 
救拔苦魂,利济幽冥
 
太乙救苦天尊在信徒心目中有着极为深厚的信仰基础,尤其在度亡斋醮上,法师不论使用何种科书,无一不请天尊加持。这是由于天尊广大久远的大愿力,发起悲心度一切不幸堕入地狱的亡魂所致。宁全真《上清灵宝大法》说:“东极青玄上帝太乙救苦天尊,骑九头狮子,化号十方救苦天尊,以度鬼魂。九头狮子吼声,能使地狱门开。”
 
化号十方救苦天尊,以度鬼魂
 
而太乙救苦天尊在地府的法身为“鬼王”,其圣号全称为“幽冥教主冥司面然鬼王鬼王甶孑大帝”。凡是建醮度亡,久困于阴司的饿鬼穷魂,因难得施食赈济,便蜂拥抢食,秩序大乱,故而救苦天尊化身凶恶的“鬼王”震慑群鬼,维持秩序。道教做《施食科仪》时,除搭建施食法坛和灵坛外,必设一香案,供奉“鬼王大帝”神位,鬼王形象是顶生二角、青面獠牙,高大威武,头顶救苦天尊圣像。
 
太乙救苦天尊在地府的法身为“鬼王”(资料图)
 
寻声救苦,获福无量
 
道经中载太乙救苦天尊久居青华长乐界,东极妙严宫,统领青玄左府一切真仙,掌握三界救苦之事(仙界长生、人间救苦、冥界度亡)。不但能普度亡者,亦能救护生者,恩泽众生。每月三、九日降临人间,普救众生。人们在危难之时,只要念诵天尊圣号,天尊即随声赴感,前往解救,故称之为寻声救苦。
 
经中记载念诵太乙救苦天尊圣号,便有十三大功德,消诸灾厄,所求如愿:
 
一、若有众生,时遭疾疫病痛缠绵,可以焚香,念诵圣号,看转此经,疾患退散,克获安宁。
 
二、若有众生求官觅职,奸佞妄生,但当念诵圣号,看转此经,自然嫉妒不生,高迁禄秩。
 
三、若有众生,泛涉江海,波浪所惊,鱼龙欲伤,可以存思念诵圣号,使得达岸,无有害伤。
 
四、若有众生,值雷霹雳,风雨惊怖,但当存思念诵圣号,神气亦清,魂魄不动。
 
五、若有众生,父母师资六亲不和,兄弟乖逆,但当存思念诵圣号,看转此经,自感六亲和睦,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。
 
六、若有帝王国主,朝生叛臣,兵火作乱,风雨不调,万民涂炭,怨地尤天,但当持斋念诵,看转此经,风雨便得顺时,叛臣败露,国泰民安。
 
七、若有众生,为邪精鬼贼妄来所伤,但存思念诵圣号,妖魅自止,鬼贼灭亡。
 
八、若有众生,山林往来,被虫蛇禽兽奔夺所伤,但当存思念诵圣号,禽虫自退,不敢来害。
 
九、若有女人,怀受胎孕,临产艰难,但当存思念诵圣号,自感真气佑护,无痛无伤,便生智慧之男,有相之女,六根具足,母子团圆。
 
十、若有男子女子,慕道求仙,在家出家,养性养命,但当存思念诵圣号,看转此经,便得功行圆满,白日升天。
 
十一、若有众生,频遭百锁牢狱之中,呻吟难诉,但当存思念诵圣号,便得解脱,出离囹圄。
 
十二、若有众生,为七祖九先门人同学,夫妻男女,身殁之後,流滞寒庭,未得托生,但当存思念诵圣号,自然出离阴境,便得生天。
 
十三、若有众生,为冤家牵引,复连相缠,但当存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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