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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月初二,携夫带子回娘家

  • 文章来源:中华道教符箓协会
  • 发表时间:2018-02-17 23:07:06

民间有俗语:“正月初二回娘家”。正月初二,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有回娘家的习俗,嫁出去的女儿们要在这一天带着丈夫和儿女回娘家去拜年。

所谓回娘家,当然是指已婚女儿与夫婿、孩子一起回到家里给父母拜年。因为初二回娘家的习俗影响深远,所以这一天是姑爷们给岳父母拜年的“法定日子”,我国民间又称为“迎婿日”

回娘家是一种很有特色的中国岁时风俗。这一天中国民间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,夫婿必须要同行。如果是上一年的新嫁娘,回娘家的女儿就必须携带一些礼品和红包,名为“带手”或“伴手”,这些礼品要分给娘家的小孩,并且还要给孩子们发压岁钱,孩子们都会提着鲤鱼灯去讨个好彩头女儿回到娘家,如果家中有侄儿,当姑姑的必须要给侄儿发红包。

古代的封建意识比较重,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,因此 大年初二回娘家的习俗为久未见面的亲人提供了一个聚会的机会,让许久未见的姊妹们得以叙叙旧、话话家常。在这一天,一家人也都会排排坐整齐,拍张和气融融的全家福。

那么,回娘家的日子为什么必须在正月初二,而不能正月初一呢?

民间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在正月初一这天不能回门,回门会把娘家吃穷,因此只有在正月初二以后才能回娘家。在台湾有这样的民谚:“有父有母初二三,无父无母门担担。”意思是说有父母的女儿,在正月初二以后,娘家人必然要来接回去团圆。

初二这一天回娘家还有很多要讲究的习俗,比如带礼物一定要带双数,不能带单数,一般是四份,娘家不能全收下,待女儿夫家时,还要再捎回去一部分。

在中国人的人际关系中,最亲密的当属血缘关系,姑爷有“半子之劳”,俗话说“一个姑爷半个儿”,是指女儿的丈夫到了岳父岳母家也不能见外。大年初二,女儿携姑爷带着贵重的礼物去看望老丈人、丈母娘,正是一年一度作为“半个儿”见“亲娘”的机会。我国有一些地方称新女婿为“娇客”。当“娇客”上门来拜年时,岳父母家一定是要盛情款待的。

尽管回娘家是亲人团聚的好日子,但还有一个奇怪的习俗要遵守。传统认为,回娘家的女儿和姑爷只能在父母家吃一顿中午饭,他们必须在晚饭前赶回婆家。

其实,这些礼仪和限制,都是为了调和女儿和婆家、姑爷和岳父母的关系而逐渐形成的各地风俗。从人际交往的层面来看,“回娘家”、“迎婿日”,这是一种人情关系的“黏合剂”,其为促进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奉献了很大的积极意义。

此外,还要知道一点,古时回娘家并不只是在大年初二,也有一些地方定在正月初三。在陕西、河南等一些地方,甚至有六月六回娘家的习俗,这是与收麦打场的季节相关,俗谣云:“收了麦,打罢场,谁家的闺女不看娘。”各地域的风俗不同,也正体现出了中华大地博大的文化内涵。

(道教之音编辑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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